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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住在蓝宇那里,除了在外面吃饭,大部分花销由他负担。
我们都忌讳谈钱,那是蓝宇心中的结,也是我的。
我常想,若我们不是那样奇特的相遇,我们一定会更快乐。
一天蓝宇告诉我,房东明年不想继续租这间房给他了。
「他是不是想涨价呀?」我问。
「我问过了,他说是因为明年房主可能回来。
」
「那就再租个地方。
」我说。
「特难租!
」
我想了想,小心地试探著问:「要不我们回『北欧』住?」
他没说话,接著做他的蛋炒饭。
我将盐递给他,留心观察他的表情,他肯定是不高兴了。
「算了,那个房子你要是真不喜欢,我就卖了它,正好我现在特别需要资金。
」
他仍没回答。
「你同不同意呀?」我问。
他将煤气火关掉,笑着看我:
「我已经把它卖了!
」他轻松地说。
我惊讶地说不出话。
「你不是说给我的吗?又反悔了?」他像是在有意逗我。
「你卖给谁了?怎么卖的?多少钱?」
「一个深圳做房地产的,三十八万美元。
」他观察著我说。
「……」
「那不是你告诉我的吗,不喜欢就买掉,我听你的。
」他潇洒地笑。
我也僵硬地笑了:「你就这么爱我?」
「没错儿!
」他还是笑,同时一把将手伸进我的衣服里。
那天蓝宇似乎兴致挺高,在我们一起品尝他做的不怎么美味的蛋炒饭前,他很热情地吻我,想跟我来一炮,我没那兴趣,脑子里竟想着那三十八万,不禁打了个冷战。
我没问他那钱怎样处理,作何安排。
对这个意想不到的消息,我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担忧。
钱!
静平曾说过,我把钱看得太重。
的确,自从知道蓝宇接受了那笔财富,我开始怀疑他对我是真的不计前嫌还是转变为逢场作戏。
但无论怎样我觉得我们之间平等了,我不须要像过去那样谨小慎微地与蓝宇相处,不再有负疚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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